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河南省鹤壁市浚县浚州街道铂金国际41幢101、102、201、202铺公告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5日10时至2024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京东网拍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浚州街道铂金国际41幢101、102、201、202铺(预告登记证号:20180003658)。
起拍价:2027556元,保证金:202760元,增价幅度:20280元。
二、竞买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如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11月27日,逾期不再组织看样,请自行看样。
四、拍卖方式
1. 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
2.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时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按时参加实地看样,并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如土地权属为集体土地的,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和竞买人身份受限,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或向承办法官咨询,否则造成不能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后果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自行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并缴纳税费,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根据税务局出具的缴纳完成票据向法院申请退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换已缴纳税费,买受人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所欠水费、电费、物业费、燃气费等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相关税费征收政策及标的物是否拖欠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情况,买受人在缴纳税费之前需与法院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之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
1.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买发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资格,由本院进行登记并公示在标的物详情页中展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对上述公示的优先购买权有异议者,至少于竞价开始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本院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直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应当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即2024年12月13日10时前缴纳至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浚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浚县支行,银行账号:6232812520000539617),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保证金。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时的竞买。
十一、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新旧程度、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本院及拍卖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且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
2.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买受人竞价成交的,视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规定。
十二、重要提示
1.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网拍平台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网拍平台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2.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网拍平台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网拍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3.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4.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解释处理。
联系人:薛法官
联系电话:0392-5557263
联系地址: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监督电话:0392-5557251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公布。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竞买须知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119,机构名称: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本拍卖标的尚无已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买发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资格,由本院进行登记并公示在标的物详情页中展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约定时间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根据税务局出具的缴纳完成票据向法院申请退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换已缴纳税费,买受人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所欠水费、电费、物业费、燃气费等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含以往所欠税、费)。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次拍卖的其他具体信息,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
举报监督电话:0392-555725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92-5557263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